并购贷款


释义

指我行向并购方或其子公司发放的,用于支付并购交易价款和费用的人民币贷款。


用途

仅可用于并购方或其子公司支付并购交易价款和费用,不得用于并购之外的其他用途。


申请人条件

  • 依法合规经营,信用状况良好,没有信贷违约、逃废银行债务等不良记录;
  • 主业突出,经营稳健,财务状况良好,流动性及盈利能力较强,具有较强的投融资能力和经营管理能力,在行业或一定区域内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和良好的发展潜力;
  • 与目标企业之间具有较高的产业相关度或战略相关性;
  • 并购交易依法合规,符合国家产业政策、信贷政策及我行贷款投向的要求;
  • 应当具有充足、稳定的还款来源,包括但不限于并购后目标企业产生的现金收入,借款人综合收益或通过其他方式产生的现金收入;
  • 借款人应在我行开立一般结算账户,保证并购贷款资金专款专用;
  • 可提供合法、有效、足值的担保;
  • 我行要求的其他条件。

期限

一般不超过7年。


注意事项

本页面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,具体业务以当地分行的公告及规定为准。